I go to school by MAXICAB—舊指示牌揭示「大的」到「小巴」的轉變
「I go to school by bus」這句在小學時期會接觸到的英文,在近年成為了用來敷衍與英文相關提問的網絡潮語,但如果將 “bus” 換成 “maxicab”,大家又能知其意思嗎?根據「政府部門常用辭彙」記載,「專線小巴」有數個英文名稱,包括:Green Minibus、Public Light Bus、Maxicab。最後一個對大家來說可能較為陌生,但其實在一些歷史悠久的公共運輸交匯處,譬如是1982年落成的「西樓角路公共運輸交匯處」,便可發現到其縱影,而Maxicab一詞的出現與公共小巴的歷史息息相關。
六十年代的新界,民居較為分散,險要的山勢地形更不利巴士行走,令往來港九新界的交通相當不便,有貨車司機看準商機,開始做起「白牌車」生意,在無載貨的情況下非法載客。後來政府亦意識到新界的交通不便問題,於是發出九座位的士牌照,容許貨車接載乘客,並命名為Maxicab (直譯:大型的士)。後來九座位的士公司為求生意便利,擅自將車費以距離計算變成以單程計算,其中「佐敦碼頭至元朗」為最早路線,當時政府「隻眼開隻眼閉」,並無強烈執法。時至1967年,受六七暴動影響,街道治安轉差,加上巴士司機罷工,令全港交通陷入癱瘓狀態,非法VAN仔便趁機駛出新界,在警方無力監管的情形之下接載各區市民。政府本來於暴動平息後打算取締這種非法經營的輕型貨車,以防它們進一步對路面造成交通壓力,但在市民及業界的壓力下,小巴成為合法公共交通工具,政府規定小巴外殼必須為黃色,並配備「紅色腰帶」,同時亦將座位數目升至14個,在不經不覺間,小巴座位數目已經躍升至19個。
談回圖中指示牌的特色,大家留意一下最上面以及最右下角的相片,兩款小巴圖案有些許分別,就是在於「頭頂目的地牌」一個有一個沒有,沒有的一款跟現時「小巴站路牌」的設計一樣,大約在70年代制定,這次路牌設計的轉變主要是以圖案減少文字,而政府在1978年才要求小巴安裝目的地牌,所以在運輸交匯處所採用的「正面小巴圖案」有畫上「目地的牌」。另外在字體方面,最上面的一塊標誌採用了有名的Helvetica,破舊立新是其特點之一,它並不像古典字體般浮誇,令讀者更專注於內容本身,即使在「邊行邊睇」的情況下依然可讀,非常適合標識系統使用,紐約地鐵標識同樣全面採用Helvetica。
另附上一段有關於公共小巴的珍貴紀錄片:
P.S. 事實上,新加坡、印度等地都有稱做 “Maxicab” 的交通工具,但大部分都為預約出租的高級VAN仔,唯獨是香港的Maxicab有著與別不同的定義!
參考資料:
[1] 麥錦生、王俊生(2018) 搭紅Van – 從水牌說起:小巴的流金歲月
[2] 陳阮德徽 (2005) – 路口有落:香港公共小巴的成長
[3] Web Designer Depot – The Simplicity of Helveti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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