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誌翻譯: 警告!禁止配戴頭盔或使用任何東西遮蔽臉部的人進入本店。

「戴定頭盔先」已經成為香港網絡中象徵著「免死金牌」的潮語。但在巴西里約熱內盧,如果你堅持戴頭盔進入商業機構或銀行,你會遭到檢控。除了頭盔,如果鴨舌帽、衛衣等等會遮蔽臉部的衣飾也算犯法,而在停車場及加油站下車後必須摘掉頭盔,否則需要被罰500巴西雷亞爾 (Reais; 約為1035港元)。這條編號為6717的法律,於2014年生效,目的是要讓警察易於識別犯人,從而減少罪案發生,因為單在2012-13年有28%的罪案與店內搶劫有關,而刺殺數字亦同樣可觀,犯人在作案過程中經常會掩蓋臉部。受保護物業的持有者必須在商店門口張貼上圖所示的標誌。

法例生效後,店主們大表讚同,其中一位指他以前已在門前豎立標誌,但卻沒有法律支持,現在如願以償。有數位學生指為了社區安全,這條法例能起積極作用。另外有市民說:「你想我現在脫帽?當然可以!人民的安全至為重要!」

這條「帽子法」的出發點雖好,但亦引來激烈討論。有位因禿頭而配戴鴨舌帽的市民指感覺自己好像成為了社會治安問題的代罪羔羊,指責政府把他們邊緣化,且限制了穿著自由,對他們而言是一種歧視。亦有人指出這樣如同是「未審先判」,把無辜的人視為嫌疑犯。另一種說法是這條法例「治標不治本」,因為在罪案中致人死亡的是凶器,而非因配戴帽子而作出行動,如此說來是否連普通菜刀都禁止?加上犯人若有意作案,根本不理會此法例繼續戴頭盔,甚至比以往更迅速地犯案,如此達不到減少罪案的目的。有Rapper感覺自己在店內得不到尊重,已堅決表示不會屈服於此法例,誓不為此而脫帽子。

參考資料:
[1] http://www.vaiserrimando.com.br/nao-tiro-meu-chapeu-lei-bone/
[2] http://g1.globo.com/bom-dia-brasil/noticia/2014/04/polemica-lei-proibe-uso-de-bone-no-comercio-e-nos-bancos-do-rio.html
[3] http://odia.ig.com.br/noticia/rio-de-janeiro/2014-05-20/lei-do-bone-causa-polemica-no-primeiro-dia-de-validad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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