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香港交通標誌的設計沿用殖民時期由Sir Walter Worboys創造的路牌款式,面世逾五十年的它成為了連繫港英兩地文化的重要元素。但除了語言上的區別外,你能察覺到兩地路牌其實有個重大差異嗎?答案就是它們的單位顯示方式完全不同!目前香港路牌全面採用公制單位,以公里(Kilometre) 和米(Metre)作為基本單位,大部分英國路牌卻依舊使用英式單位,即哩(Mile) 、碼(Yard)、呎(Foot)及吋(Inch)。有趣的是兩地同樣在六十年代提倡統一採用公制單位,事後它們的執行力度卻截然不同,當年香港政府僅花費三天便大致把所有限速路牌更換成公制單位,英國政府卻無限期推遲計劃!「度量衡」向來是歷史愛好者感興趣的一個課題,文科出身的筆者亦不例外,於是在搜集過兩地相關文獻後撰寫了這篇文章,期望讓大家更了解港英兩地路牌單位蘊藏的故事。

香港與英國的路牌樣式非常接近,但採用單位不同導致,例如左上圖路牌攝於倫敦街頭,其單位應為每小時英里(Mph),20 mph即每小時32.18688 公里(Kmh),比香港使用同樣數值快。中上圖及右上圖分別為距離及高度路牌,以碼(yds)、英呎(‘)及英吋(“) 作為單位
首先,我們先來考究一下兩種度量衡系統的由來。英制單位(Imperial Unit) 其實跟當地的皇室成員、日常物件及活動息息相關,學者柴彬 (2009) 提到:「英尺藉由當年英國國王的腳長制訂,英里是古羅馬時期軍隊每行走2000步的距離,碼是鼻尖到食指尖的距離,英吋是大麥穗中選取三粒最大麥粒排成一行的長度。」由此可見所謂的「標準」實質只是利用粗疏手段設立,導致各種英式長度單位並無直接關係,換算相當困難 (1公里=0.6214英里; 1英里=1.6093公里……)。

直至十八世紀,位處歐洲中心地帶的法國對外貿易日漸頻繁,國內外五花八門的度量衡方法窒礙了經濟活動的效率及公平性,有見及此政府委託了當地科學家運用「科學方法」,為長度、質量、溫度等訂立基本單位(例如公尺m選取了「本初子午線從北極經過巴黎到赤道的經線距離的千萬分之一」作為標準),然後再以10的倍數為換算基礎,制訂適用於不同規模的「導出單位」(如:較小規模的厘米cm及較大的公里km)。然而,這套名為「公制單位」(Metric Unit) 的度量衡系統花費了頗長時間才得到普及,1875年是個重要轉捩點,當時世界多個發達國家共同簽署了<米制公約>,認為要強化國際往來,就有必要以「公制單位」這種藉由客觀科學準則訂立的度量衡系統統一單位,成員國亦提出設立「國際度量衡局」專責公制單位事宜。

一米 (1m) 的最初定義為「本初子午線從北極經過巴黎到赤道的經線距離的千萬分之一」,目前為光在1/299,792,458秒內在真空中行進的距離。 (Youtube截圖《法定度量衡單位的由來》)

縱使英國早在1884年簽署<米制公約>,但事後當地平民及政府卻置之不理。這種情況最終在1965年被英國工業界打破,他們眼見外國在改用公制單位後獲益良多,成功迫使英國政府同意「全國將來必須以公制作為唯一單位系統」,當時政府預計在1973年可完成更換全國英制單位路牌的任務。然而好景不常,1970年政府換屆後,新上任的保守派認為這樣會產生混亂以及耗費巨額(例如不少車輛的儀表尚未以公制單位標示速度,立刻更換成公制單位可能令司機無所適從,而且計劃動輒需要花費數千萬英鎊),各種原因令「更換路牌計劃」遭到無限期擱置。

反觀港英政府在實施同樣計劃時狠下決心,經歷七年時間,最終在1976年頒布《十進制條例》,當中提到「香港法例所用的非十進制單位,最終須以國際單位取代」。在該文件出爐以前,運輸署率先在1975年訂立新交通法例,促成「淘汰英制單位路牌計劃」。根據昔日報導,該署在1984年僅僅花費三天公眾假期,便大致把所有限速標誌更換,其餘路牌則額外須時兩至三年。工程期間,政府將所有道路的車速限制調低至50km/h,連屯門公路及東區走廊等快速公路亦不例外,以免在撤換路牌期間造成混亂,可謂考慮周全。

位於九龍站的「過渡限制路牌」標有km/h (作者圖片)
1984年香港工商日報有關更換英制單位路牌及新交通法例的報導。(香港公共圖書館多媒體資訊系統)

當時新路牌有個重要過渡特徵,就是在數字下方加入km/h提醒駕駛者以公制單位計算車速,而某些舊停車場入口仍可以找到過渡時期兩種單位並存的限高牌。

左圖為1973年落成的太子工業大廈,限高牌仍使用「呎」。右圖為1979年落成的葵安工廠大廈,因在<十進制條例>公佈後的過渡時期才入伙,停車場入口的限高牌同時使用英制及公制單位。(作者圖片)
八十年代關於「車速限制改用公里計算」的宣傳海報 。(香港公共圖書館多媒體資訊系統)

政府在公眾教育方面亦不遺餘力,肩負起宣傳任務的「度量衡十進制委員會」於1978年成立,製作多款海報及單張,好讓市民早日適應。直至九十年代末,政府部門已全面採用公制單位,該委員會因此於1998年被解散,而「過渡路牌」亦於2001年後以大眾全面適應公制單位為由,不再標示km/h。不過現時並非各行各業都全面採用公制單位,例如市斤(磅、両、斤)在街市價錢牌上依然橫行,而樓宇資料仍以呎作為單位。

在一些香港舊街市仍可找到由十進制委員會推出的單位換算表,上面寫有「改用十進制,方便又易計」的標語,不過斤、磅等單位至今仍在價格牌上使用。(作者圖片)

英國故事至此尚未完結,政府不作為期間一直有團體出版報告批評「英制單位」的弊處,「英國公制單位組織」 (UKMA) 是其中一員,他們逐一駁斥政府擱置更換路牌計劃的理由,例如更換成本僅佔一年道路維護支出的0.8%,改變單位更可以讓政府重新審視限速規定、方便外國駕駛者及保障交通安全、令路標位置符合那些以公制單位製作的地圖及工程圖等。2014年政府終於有所行動,決定先要更換與高度及寬度有關的限制標誌,不過它們採取了折衷方法,即同時保留英式單位,而且不能單方面使用公制單位,導致當地路牌經常出現兩種單位。UKMA及普羅大眾認為此舉是弄巧成拙,司機難以在瞬間理解標誌內容,倒不如直接換算成公制單位,因為時下多數英國國民為了與國際接軌,已基本上用公制單位學習知識。

根據英國的「交通標誌手冊」(Traffic Signs Manual),高度限制標誌上單方面使用「公制單位」是違法的,必須同時標示「英制單位」,相反可以單獨使用「英制單位」路牌。 (gov.uk)
其中一個由UKMA提議修改的路牌,將三種單位簡化成一種即時變得容易理解。(UKMA)

另一種UKMA形容最不能接受的亂象是政府帶頭在指引文件中胡亂混用不同度量衡系統,就以「在道路工地放置臨時路牌」的指引為例,路牌與障礙物擺放間距一般會用「米」作為單位,但是臨時標誌牌上顯示的距離單位卻是「碼」 (yard),而且政府竟然認為兩者沒有差距而寫上相同數值, 事實上200碼為182.88米,誤差甚大。

英國的道路工程指引中混用英制及公制單位,而且顯示兩種單位本身不存在差距。(UKMA;與2016年格式相同)

另一方面,英國在更換路牌的同時面臨一個極大挑戰,不少「支持脫歐」的英國老一輩認為抺走英制單位是羞辱英國傳統的行為,他們亦不希望英國的單位系統親近歐盟,繼而以政府文件仍規定「只能使用英制單位」為由力保舊式路牌,每當政府把指示牌上的單位換成米或公里,他們會擅自貼上貼紙或塗鴉把單位改回英制,甚至「見一個拆一個」,涉事路牌至今近兩千個。由此可以相信英國政府難以像昔日香港在短時間內全面將道路標記改成公制單位。

單獨使用路牌公制單位實際上有違英國現行的道路設計規例,Derek Norman以此為由成立組織,專門拆走有關「違法路牌」。雖然有組織成員曾被當地政府以「盜竊路牌」等罪名起訴,但最後上訴得直,使行動得以繼續。(SWNS)

總括來說,看似理所當然的公制單位原來須要耗費漫長時間方能普及,但這並不代表「英制單位」從日常生活消失,至少英國政府及民間團體仍堅持保留部分英制單位路牌,造成英國路牌有異於香港路牌的景況。 (文章原載於 香港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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