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回提到澳門的舊式道路指示牌除了沿襲葡萄牙風格之餘,更加入了具本地特色的標誌圖案 (例如是中式寺廟),但澳門政府在回歸後卻打破傳統,以沒有背景顏色的新指示牌替換之,使其重要的分類功能消失。這次為大家所介紹的項目,同樣是原裝正版從葡萄牙傳入,然而至今還於澳門存在,相反卻逐步在葡萄牙消失的「交通標誌」。
澳門的交通標誌指引保留了回歸前葡萄牙交通標誌特色
澳門這套交通標誌的雛型,可追溯至1968年。當時歐洲多國為了促進道路安全,提出將交通標誌標準化,並製訂<維也納會議關於道路交通>條約,同時應用到不少簽署國的殖民地 (注意:美國早於1935年自行訂立另一套名叫MUTCD的標準化標誌系統,其設計與<維>不盡相同,但影響力不遜<維>)。葡萄牙在簽署該文件後,順理成章把經認可的標誌系統套用到交通日漸增多的澳門。有趣的是,在1993年最後修訂的<交通安全規章>所記載的澳門交通標誌樣式與該條約沒有太大差異,反而從葡國內政部的交通標誌指引,可見大部分標誌的設計已轉向歐盟標準樣式。
澳門的「行人橫道」標誌至今與<維>所認可的標誌一樣,相反葡萄牙已跟隨歐盟樣式
對比兩份文件,小編發現澳門某些標誌已經沒有在葡萄牙的指引中出現。若各位曾在澳門考過車牌,有可能會在筆試手冊看過下方的標誌。雖然在<道路交通規章>標有它的名字,但相符的交通規則卻沒有任何踪影,在街道上更是未所見聞。你知道它們的用途嗎?為何要特意分成單雙日?
翻查網上資料,發現這兩個標誌其實是針對一個名為「換邊泊車」(Alternate-side Parking)的交通措施而制定。這個主意出現在50年代左右,設立目的是為了方便清道夫和剷雪車清洗路邊,它要求車主在單數日時車輛停泊在單號數門牌的一側,雙數日則是雙數號門牌,並以兩個標誌用作區分單雙數邊,在丹麥卻是單數日停在雙數邊,令政策更趨複雜。若然我希望過夜停車,那政府豈不是擾人清夢,要我特意在凌晨時份換邊?不,一般政府會把數小時的「換邊時間」安排在白天時份,還算「貼心」。
下雪季節於早上1時至7時雙數日泊在雙數門牌一側
但因後來不斷有車主受害,覺得政策過於麻煩,繼而令不少政府廢除這項政策(包括葡萄牙)或改為在一年數天或在大風雪情況下實施。唯獨像紐約這些美國大城市,「換邊泊車」依然遍佈全城,有司機為免收到罰單,竟特意在清潔車到來前留守在車上,避免因起床晚而被罰幾十美元。雖然近年引來不少反對聲音,但政府似乎坐視不理,因為所得罰款可觀,亦能有助提升清洗街道的效率。
美國「換邊泊車」標誌 (左:星期四11:30-13:00; 右:星期五 11:30-13:00)

 

沒想到源於葡萄牙的「交通標誌」,即使在澳門回歸以後,能在小城維持原貌,甚至連未曾出現過且實施機會極微的混亂交通政策關連的標誌亦保存下來,某程度上是因為本地法例更新緩慢所致,此事到底是福還是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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